阳春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春湾分公司春湾猪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2016-07-08 17:24:06 文章来源: 阳春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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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春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春湾分公司春湾猪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环城北路6号,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阳春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春湾分公司春湾猪场改扩建项目

阳春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春湾分公司

阳春市春湾镇刘屋寨村委会旧村元村、圳面村、清水山村和花瓶石村的丘陵地带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阳春市春湾镇刘屋寨村委会旧村元村、圳面村、清水山村和花瓶石村的丘陵地带,项目总投资为8909万元,环保投资为570万元,占总投资的6.4%。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15.73亩,总建筑面积为51813.1412㎡,其中猪舍建筑面积为41253.6316㎡,出猪区建筑面积为523.5096㎡,沼气池建筑面积为2300㎡,粪仓建筑面积为400㎡,宿舍建筑面积为4200㎡,办公楼建筑面积为352㎡,污水站建筑面积为2500㎡,固液分离平台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电房建筑面积为72㎡,料房建筑面积为192㎡。项目鱼塘占地面积为53664㎡。项目母猪年存栏量为8160头,公猪常年存栏量为300头,仔猪常年存栏量为20000头,项目年产20万头商品猪苗。建设单位拟将春湾猪场推倒重建,重建规划设计为4条年产5万猪苗的生产线,每条线基础母猪为2040头,即母猪常年存栏量约为8160头,公猪常年存栏量为300头,仔猪存栏量为20000头。设计规模为年生产20万头商品猪苗,拟引进先进的国外猪场设计模式,采用大跨度钢结构的集中模式,建设全封闭式猪舍,安装机械刮粪、自动送料、环境控制等自动化生产设备,将猪场打造为设备先进、生产高效、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猪场。

1、施工期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排放;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工地食堂污水需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汇入到现有厂区已有沼气处理设施处理;2、施工期应对作业面和回填土方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运输车辆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及时清扫散落泥土,减少扬尘;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设备错峰运行,尽量避免多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设置围挡,施工机械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7:00-12:00,14:00-22:00,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上述时间段以外时间作业,建筑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合理处置;5、运营期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场区沼气池处理后再进入拟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大部分用于场内猪舍冲洗,小部分用于项目内的林地及绿化灌溉;6、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气体、沼气综合利用系统废气及食堂油烟。生产过程中恶臭气体采取控制养殖规模、优化饲料结构、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备用发电机燃柴油尾气经收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7、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饲料加工车间噪声、水泵、猪舍排气扇、猪舍猪只叫声及发电机噪声等,通过对声源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的要求;8、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猪粪、污水处理站沼渣、病死猪尸体、母猪分娩胎盘、员工生活垃圾、猪防疫医疗废物等,猪粪及污水处理站沼渣送至自然风化外售给果园及有机肥料生产厂商;病死猪尸体及母猪分娩胎盘进行益康生机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至集中堆放点堆放,并由卫生部门收集处理,厨房产生的潲水作为猪饲料回用,不外排;猪只在防疫、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医疗废物,为危险废物(编号 HW01),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9、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的要求对地下水进行处理,包括对容易产生地下水污染的粪仓、废水收集沟渠、污水处理站的各类池子,采用防渗系数≤4.19×10-9cm/s 的混凝土进行施工;普通生产及生活区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个人调查的结果表明:大多数被调查人员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占所调查比例的92%,1人反对;有54人表示本项目的建设会对其有利,占70%;认为项目突出的环境问题有73%的人认为污染空气,其次是污水水体,占34%;关于项目运营期在污染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61%的人认为能有效降低不良污染。单位调查的结果表明:被调查的单位100%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无单位反对;100%的单位表示本项目的建设会对其有利;100%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关于本项目最突出的污染问题有100%的单位认为水土流失;关于项目运营期在污染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100%的单位认为能有效降低不良污染,可见,本项目的建设得到绝大多数公众的支持,项目建设可以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的发展。

  阳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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