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一批载重型三轮车,现进行公开询价。详细内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在询价公示期内,有意向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均可到我局办公室现场递交报价方案,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费等其它费用,提供意向及载重型三轮车的技术参数。前来报价的人员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提交报价方案时间:2019年8月21日- 8月27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
受理单位: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地址:阳春市春城兴华路。
邮编:529600,联系电话:0662-7766178。
附:载重型三轮车参数及要求
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20日
采购载重型三轮车项目用户需求
一、产品技术要求:
(一)采购产品:自卸密封式载重型三轮摩托车
1、采购数量:18辆
2、配置:250C双冷发动机;100双龙骨带圈工字钢;后桥:九代全浮加力王油刹; 250刹车系统(机械刹车)。
3、大电瓶 倒挡器 。
4、车厢:长220cm,宽140cm,高110cm。正偏离不超过2cm;
5、车厢材质: 304不锈钢。车床底板厚2mm,其他部位1.2mm。6、两旁固定部分高度70cm,向上翻部分56cm,两头有顶杆。厢体固定部分焊接密封、牢固,无滴漏;
7、车厢后门:分两部分,(1)下部分高为70cm,向车厢右旁折回(即驾驶员右手边),折回后有固定安全装置;(2)上部为40cm,有3个活动合页,卸物体时会自动打开;下部分与上部分关闭时有固定安全装置,能确保运载物体无掉落。
8、厢体骨架在外,其中:固定车旁部分横钢3条,中间1条位置在从上量下30cm,从下量上40cm中间;竖钢5条(含边上的)分格均衡,厢体内平滑。盖板有4条竖钢(含边上的)分格均衡。采用4×4不锈钢方通;两旁印有“城管环卫”蓝色字样
9、液压翻斗式;
10、后桥:全浮式后桥
11、轮胎规格:500-12 (前轮、后轮通用)
12、减震形式:双弹簧减震 内置钢板
13、车架:载重型车架(槽钢大梁、汽车大架)。
驾驶室能座3人(含驾驶员)。
14、驾驶室安装遮阳架,有隔热层。
15、遮阳架上安装工作照明灯2个,向后照明。
16、车尾和遮阳架上安装转向灯,车尾的转向灯有防护罩。
车厢参考图:
(二)采购产品:挂桶式载重型三轮摩托车
参考图:
1、采购数量:12辆
2、配置:250C双冷发动机;100双龙骨带圈工字钢;后桥:九代全浮加力王油刹; 250刹车系统(机械刹车)。
3、大电瓶 倒挡器 。
4、车厢:长220cm,宽140cm,高110cm。正偏离不超过2cm;
5、车厢材质: 304不锈钢。车床底板厚2mm,其他部位1.2mm。
6、车厢右侧安装升桶装置,能升240L和120L规格的垃圾桶;
7、厢体骨架在外,分格均衡,厢体内平滑,厢体除卸料口外其他地方为密封式设计。采用4×4不锈钢方通;两旁印有“城管环卫”蓝色字样
8、液压翻斗式;
9、后桥:全浮式后桥
10、轮胎规格:500-12 (前轮、后轮通用)
11、减震形式:双弹簧减震 内置钢板
12、车架:载重型车架(槽钢大梁、汽车大架)。
13、后排为双轮胎。
14、驾驶室能座3人(含驾驶员)。
15、驾驶室安装遮阳架,有隔热层。
16、遮阳架上安装工作照明灯2个,向后照明。
17、车尾向灯有防护罩保护。
二、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招标资格要求为:
注: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
(二)、货物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供应商必须负责设备(货物)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并提供设备(货物)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供设备的供货配置清单。
(三)、投标报价包括: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税费、安装调试费和验收等一切费用,保险类型要求买交通事故强制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20万以上,车上人员(司机,1座)责任保险保额1万以上,不计免赔险。
(四)、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30个日历天内(超出该交货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交货地点:阳春市环境卫生管理站(阳春市朝阳路72号)。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财政申请。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国家/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车辆所有配置实行质量三包服务,质量保修期12个月。
2、中标人售后服务跟踪到位,接到用户方电话,技术人员能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3、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包退包换(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4、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采购人应支付更换零配件的相应费用。中标供应商需负责及时提供零配件。采购人不支付供应商售后服务人员的差旅费和维修过程中的工时费。
5、在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给予退换。
6、设备安装完毕后负责调试,并免费提供技术(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
(九)、其它要求: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自卸三轮车必须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厂家改装完毕后出厂的新车,代理商不得自行进行改装。
2、供应商或代理商在当地设有售后服务站(点),配件齐全。
3、供应商提供合法的发票。
4、配置备用轮胎2条(每辆车);5吨型液压顶1个及随车工具。
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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