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现将《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的紧急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12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积极配合国家物资调拨工作,增强大局意识。
附件:《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的紧急通知》
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1日
(联系人:黄晓莹,电话:773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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