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办理坐落在阳春市春城镇城北人民桥西侧拍卖所得的房屋,房屋证号:粤房地产证字第0000264号。由遗失土地证原件(证号:春府国用(2003)特0000155字第17221009073号),现申请对该土地证作遗失声明。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悦生
2020年02月13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42287。
联系人:杨业能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遗失声明(声明人:杜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