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阳财社〔2019〕131号)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21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拟给予阳春市正丰华数码印刷有限公司、阳春市华创教育服务中心、阳春市新起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3家用人单位(小微企业),共吸纳就业困难人员3人申请社保补贴,补贴总额12551.04元,现予以公示。具体补贴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
邮编:529600
电话:(0662)7664830
附件:阳春市2021年第2批次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阳春市2021年第2批次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