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华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李泽新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城西大道南十三巷4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020004342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1011501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李剑华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05月13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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