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阳春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御泉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的审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御泉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阳春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居住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御泉湾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岗美镇黄村村委会凤头山地块三
建设用地面积:93333.3平方米
方案概况:3-21栋入户位置停车位由绿化车位改为硬化车位。绿化范围及面积根据园林布置情况调整。二期地下设备房面积调整并在总图上更新位置。根据供电配置需求,三期增设3#配电房。21栋及33栋一侧增设垃圾收集点。总停车位数量由783个变更为474个。四期范围总图更新,由9栋住宅楼变更为8栋住宅楼,最高建筑规划高度由27.3米变更为38.4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1.02,建筑密度28.38%,绿地率35.47%,其他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8日
公示期限:11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或阳江日报。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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