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国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御景半岛花园G22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正的审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御景半岛花园G22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正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国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御景半岛花园G22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正
建设项目地点:御景半岛花园G22栋首层
建设用地面积:2026.04平方米
方案概况:因居委会用房需移交给阳春市春城街道办事处,公司根据街道办的意见要求把G22栋的首层平面布局作出调整,取消原治安警务室44.24平方米改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将需移交的200.15平方米建筑面积集中到原居委会用房位置。详见公示图纸。
公示日期: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
公示期限:11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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