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安排2022年市级涉农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春财农〔2022〕18号),安排了6万元到我市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拟将该项资金安排给陂面镇新民村委会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5日-2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阳春市乡村振兴局反映,电话:0662-7730673,联系人:王德昶,电子邮箱:ycfpb002@126.com;通讯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茶山路口阳春市农业农村局908。
阳春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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