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车辆租赁公司的公告

2022-12-20 16:26:02 文章来源: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

      为解决阳春市农业农村局(阳春市乡村振兴局)日常公务用车困难问题,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车辆租赁公司。现将车辆租赁公司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与遴选的车辆租赁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供租赁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齐全);

   (二)在承租方使用期间负责提供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维修、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燃料、维修和驾驶人员报酬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三)根据单位公务用车需要确保车辆数量,保证出车司机优质服务,确保出车安全;

   (四)车辆租赁公司已正常运营三年以上。

     二、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0日上午8:30日至12月26日下午5:30。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承担车辆租赁公司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包括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二)提交租赁报价单(详见附件)。租赁报价单要完整密封后在申报时间内一式3份报送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三)评审结果。由阳春市农业农村局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车辆租赁公司进行评估,将按照价格报价最低的一个车辆租赁公司确定为本次遴选阳春市农业农村局(阳春市乡村振兴局)日常公务用车的车辆租赁公司。

    (四)公示备案。由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车辆租赁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城东大道茶山路口侧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覃国锋        联系电话:0662-7719982。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车辆租赁报价单

一、5—12座商务车价格标准(包括司机费用)。

1.春城、河西城区外每辆车一天价格  元

2.至松柏、永宁、岗美、合水、石望、潭水、马水、三甲、陂面、河口、春湾每辆车一天价格  元;

3.至双滘、八甲、河朗、圭岗、每辆车一天价格  元;

以上车辆发车按当天上午8点至下午8点结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以同线为原则,每天行车不超三个镇(街道)。

二、5—15座商务车春城至阳江市区内来回价格   元;

三、5—15座商务车春城至广州城区来回价格    元;

四、15—18座商务车春城至广州城区来回价格    元;

五、25座中巴车春城至广州城区来回价格    元。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关于公开遴选车辆租赁公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