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186号)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21号)规定,经审核,现将个人申请的创业租金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补贴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留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向阳春市人社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邮编:529600
电话:(0662)7660602、7664830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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