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杰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木伙、林带位于阳春市春城镇西沿江一路二巷23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1226972、国有土地使用证:1000056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张伟杰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10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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