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春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的通知》(春财农〔2022〕36号)要求,市财政安排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美丽乡村奖补)532万元,该资金用于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支持村内道路硬化、“四小园”建设,连线成片建设美丽乡村。该资金扶持建设的项目,经相关镇(街道)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现予以将《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美丽乡村奖补)扶持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相关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林举文;联系电话:7719960;联系地址:城东大道164号市农业农村局9楼(市乡村振兴局)。
阳春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美丽乡村奖补)扶持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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