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阳江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农农函〔2022〕23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阳春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对象
遴选人数:全市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93人。
遴选对象:年满16周岁,包括正在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从业人员、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退役军人、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等,每位学员同一年度只能参加1次培育。
二、遴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遴选条件并有意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4月14日前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镇(街道)报名。并协助填写好“2022年阳春市高素
质农民培育对象情况表”(见附件)。
(二)材料审核。各镇(街道)对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填写好“2022年阳春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情况表”,于4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 农机科信股邮箱(邮箱:ycnj7733502@126.com)。
(三)组织培训。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名额从申请人员中择优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
三、有关要求
(一)遴选学员。请各镇(街道)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每个镇(街道)报名人数不少于18人。
(二)组织参加培训。请各镇(街道)协助农业农村局组织本镇学员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交通费、食宿费、培训费等费用由财政资金统一支付。
培训时间:第一期:2023年4月17日至4月22日(共6天);
第二期、第三期: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形式:在培训课程设置上,分三个模块: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内容;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第三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组织学员到省(市)电商产业园、省农村实用人才(数字化类)培训基地、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或县(区)电商基地(以上统称为电商学习基地)参观学习;聘请企业高管授课,开展电商、直播技能培训。(联系人:林幸仪,7731706)
附件:2022年阳春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情况表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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