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绘制阳春未来的发展蓝图,促进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市组织开展了《阳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5日,共30天,就《规划》(草案)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收到社会公众意见1条,未采纳。该意见建议恢复春湾火车站运营,该内容不属于空间规划范畴,已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收到其他与《规划》相关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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