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鳜鱼苗种生产单位:
为推动我市鳜鱼苗种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我局拟组织开展阳春市鳜鱼苗种生产示范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式
以自愿申报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愿申报、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遴选“阳春市鳜鱼鱼苗孵化示范场”和“阳春市鳜鱼苗标粗示范场”各5个,拟于首届中国鳜鱼高质量发展论坛暨阳春鳜鱼苗种产业推介会上给予授牌。凡在阳春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鳜鱼苗孵化和标粗业务的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孵化场用地报备手续完备、管理制度完备、有完整的生产记录、三年内无不良信誉记录的单位(个人)都可以申报。
二、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有意向的单位填写《阳春市鳜鱼孵化示范场申请表》或《阳春市鳜鱼标粗示范场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我局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股。
(二)现场核实。属地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并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三)专家评审。初步核实后,组织专家对示范场生产能力、技术力量、示范带动能力等方面作出评审。
(四)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在阳春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
(五)认定授匾。由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认定通知,并颁发“阳春市鳜鱼鱼苗孵化示范场”和“阳春市鳜鱼苗标粗示范场”牌匾。
附:阳春市鳜鱼苗种生产示范场申请表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
阳春市鳜鱼苗种生产示范场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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