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鳜鱼苗种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2023年5月15日,我局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遴选阳春市鳜鱼苗种生产示范场的通知》,明确了遴选方式及遴选程序等内容。截至2023年5月18日,共收到11个企业(合作社)参与遴选。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阳春市鳜鱼苗种孵化示范场4个,阳春市鳜鱼苗种标粗示范场5个,具体情况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蓄意捏造和歪曲,凡未署真实姓名或署名不真实的,视为无效异议。
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至5月29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阳春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662-7737140。
附件:阳春市鳜鱼苗种生产示范场情况表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阳春市鳜鱼苗种生产示范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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