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3-06-05 16:06:01 文章来源: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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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中盈农资有限公司: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农药经营门店、农药仓库已经变更用途,不再符合领取农药经营许可证条件。现责令你在2023年6月12日前完成整改或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否则,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依法吊销你公司农药经营许可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被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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