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荣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陈宾芹位于阳春市三甲镇曲江村委会高坡村13号的不动产(粤(2023)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00846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李传荣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6月06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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