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阳春市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第2批次)的公示

2023-08-04 09:24:39 文章来源: 阳春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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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21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对阳春市华创教育服务中心1家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2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公示,情况属实,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       邮编:529600

  电话:(0662)7664830


  附件:阳春市2023年第2批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xls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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