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农业生产托管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春府办函〔2022〕128号)和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安排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春农农〔2023〕128号)的要求,我市拟在良种、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生产托管年服务面积3000亩以上等方面对实施主体进行补助。欢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扶持规模化服务组织项目。
(二)项目建设范围:全市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1月至12月。
(四)项目资金:6万元。
(五)补助数量:1家。
二、实施主体资格条件
(一)项目实施主体须是在阳春市内注册且从事粮食生产或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财务规范,能提供近一年真实的财务报表,资产优良。
(三)年度服务能力在3000亩以上。
(四)不能有涉黑涉恶、失信行为、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到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六楼605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递交证明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四、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17:30。
五、遴选单位: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5日止。
七、联系事项。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茶山路口,联系人:凌亚懂;联系电话:0662-7733524,邮编:529600。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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