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春市鳜鱼苗种产业转型升级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春府函〔2023〕44号)精神,阳春市农业农村局拟对阳春市范围内建设鳜鱼标粗示范场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参加。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2023年共扶持建设鳜鱼标粗示范场2个,现需遴选建设鳜鱼标粗示范场实施主体2个,其中:
(一)现有孵化场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为标准化鳜鱼标粗场1个;
(二)建设鱼塘陆基设施饵料鱼标粗示范场1个,利用原有猪舍改建成标粗池,与鱼塘养鱼用水形成生态循环养殖,生产饵料鱼,为鳜鱼苗标粗提供饲料。
(三)扶持标准。安排涉农整合资金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标粗示范场投资额的1/3计算,每个示范场封顶补助20万元。
二、遴选条件。参与建设标粗示范场的实施主体必需符合下述条件:
(一)项目实施主体须是在阳春市内注册且主营业务水产养殖的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并于2023年10月前申请获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二)财务规范,能提供近一年以上真实的财务报表,资产优良,能按照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投入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自筹资金投入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三)示范场所需的建设用地需自有或租期10年以上的租用土地。
(四)没有涉黑涉恶、失信行为、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符合资格条件的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阳春市农业农村局七楼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股递交相关材料。
四、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7:30。
五、遴选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30。
六、遴选单位: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止。
八、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yangchun.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九、联系事项:遴选单位: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茶山路口,联系人:逄高飞 联系电话:0662-7737140,邮编:529600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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