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山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昌经、杨锦梅位于阳春市春城镇城北垌心村(现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同心路一街西十一巷1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0600766号、用地许可证:镇土字:0000937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刘海山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6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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