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资金与任务
项目资金54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180名,其中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40%,且要注重培育青年高素质农民和高素质女农民。组织学员到省(市)电商产业园、省农村实用人才(数字化类)培训基地、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或县(区)电商基地(以上统称为电商学习基地)参观学习。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利用全国农 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6天);参训学员评价率:>90%,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85%。
二、申报条件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6.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全省范围)。
三、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8:30日至2024年1月4日下午5:30。
四、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合作基地情况、历年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阳春市农业农村局(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2、专家评审。由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在阳春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3、公示备案。由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阳春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城东大道茶山路口侧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仕坤 联系电话:0662-7731706。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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