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不动产权证:粤(2016)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04924号)

2024-01-24 15:23:07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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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粤(2016)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0492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1月24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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