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示(梁春江)

2024-02-01 10:33:58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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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春江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梁枢锦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府前路市府大院宿舍区3幢503房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571355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梁春江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2月01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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