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示(黄维忠)

2024-03-22 16:39:34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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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忠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黄齐兴位于阳春市岗美镇镇北小区A229幢的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2011)第0000346/1800534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阳春字第0200009515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黄维忠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22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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