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该临时用地项目已经阳春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 | 用地位置 | 主要用途 | 用地总面积(公顷) | 批准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项目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阳信高速公路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 | 双滘镇双坪村更口、河口、田化、高垌、东安村梨木、白坭经济合作社 | 施工便道 、材料堆场、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 | 2.1576 | 春自然资临用复〔2024〕1号 | 2024年1月19日至2025年10月6日 |
2 |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项目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阳信高速公路土建6标项目经理部 | 三甲镇文安村经济合作社、蕉角村经济合作社山坪村回龙经济合作社、文坑经济合作社黎冲经济联合社、西岸一经济合作社、西岸二经济合作社、西岸三经济合作社、西岸四经济合作社、西岸五经济合作社 | 弃土场、施工便道 | 7.6452 | 春自然资临用复〔2024〕2号 | 2024年2月22日至2025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