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该临时用地项目已经阳春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 | 用地位置 | 主要用途 | 用地总面积(公顷) | 批准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项目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阳信高速公路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 | 阳春市三甲镇京冲村 | 弃土场 | 4.3406 | 春自然资临用复〔2024〕3号 | 2024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30日 |
2 |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项目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阳信高速公路土建4标项目经理部 | 永宁镇三岸村南岸、大田经济合作社,永宁镇那陈村朱垌、正寨、大王岗经济合作社,永宁镇红光村大滩经济合作社 | 施工便道 | 1.7150 | 春自然资临用复〔2024〕4号 | 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