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示(李建)

2024-04-03 16:01:05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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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李其津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朝南路71号302房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1686293)。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李建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03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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