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黄东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明珠花园翠景楼(3)幢102房(101、102房)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4363737)。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李红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03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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