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公民黎少珍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城南新塘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依法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阳江市城市规划公开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规划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主要图件:黎少珍宅地规划方案
规划内容:
用地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城南新塘村。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面积为47.25平方米。
原规划证:用地面积为47.25平方米,限建三层以下。
现规划:用地面积调整为45平方米,限建三层(含)以下,允许南面伸发阳台1.5米,其余方向禁止伸发阳台;其余规划条件具体详见
《黎少珍宅地规划方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
以上内容可在阳春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 或通过电话(0662-7753208)查询。
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陈述或申辩(或在五日之内提出听证申请),反映情况的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局核对情况,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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