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锋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秀日位于阳春市春城镇文塔新村、阳春市春城镇滨江路一巷3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10702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2003)第0000136/17221021673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张永锋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18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继承权公示(张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