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示(张永锋)

2024-04-18 16:29:11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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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锋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秀日位于阳春市春城镇文塔新村、阳春市春城镇滨江路一巷3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10702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2003)第0000136/17221021673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张永锋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18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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