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2010)第特0000833/17221028788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0141483、C062034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乃洪、吴培冰
2024年04月18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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