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声明人:李汉文)

2024-04-25 10:07:28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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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春府集用(20050001327/1722101500305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汉文

2024年04月25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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