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相关许可和批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受理申请人阳春市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阳春市河西街道沙岗路迁移树木的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对影响房地产建设施工红线范围内的2棵绿化树木进行就近迁移(详见附件)。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该事项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兴华路226号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电话反映:园林绿化管理股,联系电话:0662-7555001。
特此公告。
附件:需迁移树木现场图片
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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