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该临时用地项目已经阳春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 | 用地位置 | 主要用途 | 用地总面积(公顷) | 批准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建7标三期)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阳信高速公路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 | 阳春市双滘镇井垌村垌上、垌下、岭岩、扶下经济合作社、阳春市双滘镇寨吉村吉中二、秀垌经济合作社 | 弃土(渣)场 | 4.1982 | 春自然资临用复〔2024〕11号 | 2024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30日 |
2 |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建7标第一批)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阳信高速公路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 | 阳春市双滘镇蒲竹村丰收坪经济合作社 | 拌合站 | 3.7333 | 春自然资临用复〔2024〕12号 | 2024年6月4日至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