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国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怡景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怡景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国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阳春市怡景花园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段蟠龙河小流域工程西侧SMXC-A1A2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79038.13平方米
方案概况:主要调整为:①编号1幢体型由风车型调整为品字型;②调整高层建筑立面效果,增加飘板、转角飘窗;③调整多层联排住宅立面效果④对建筑内部平面布局调整。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2.50,建筑密度27.24%,绿地率30.07%,最高建筑物高度79.65米,总户数1455户,停车位1483个(其中3个建设充电设施其余预留充电设施)。其他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
公示期限:10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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