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绍强、岑绍思、岑绍胶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春府集用(2011)第0000974/10160009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岑绍强、岑绍思、岑绍胶
2024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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