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金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金海湾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金海湾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江市金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金海湾花园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春城街道春州大道东北侧
建设用地面积:69731.9平方米
方案概况:主要调整1-76栋联排住宅外立面,在31栋增加一部电梯。
1. 立面颜色由灰色和米白色改为棕褐色和米白色;
2. 二层墙身装饰线取消,三层墙身装饰线尺寸调整,露台装饰线尺寸调整;部分门窗尺寸调整;
3. 31栋增加电梯,建筑基底面积增加3.2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9.92平方米。
4.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 3.00,建筑密度 23.01%,绿地率 30.01%,停车位1469个(其中147个充电桩车位)。其他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7日
公示期限:10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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