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阳江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4〕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已组建了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认定)具体申报要求由评委会另行发布通知。我市尚未组建评委会的其他专业的职称评审,可按规定向省、阳江市相关专业评委会进行申报。
二、我市送省和阳江市评审(认定)的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按相关专业评委会办公室评审通知执行。申报材料应在评委会规定截止日期前10个工作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审核,再按规定程序报送。
三、申报人除按各评委会的评审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同时报送《2024年度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名册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到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点: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市人社局6楼605室;联系电话:0662-7725589。
关于做好阳江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4〕133号).pdf
附件:2024年度申报职称评审(认定)人员名册登记表.doc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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