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权利人:袁安行)

2024-12-03 15:48:13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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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不动产登记专窗。

联系方式:0662-7730039,联系人:杨先生。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袁安行

土地/房屋

阳春市三甲镇大垌村委会中二村05

宗地:150平方米

房屋:524.30平方米

住宅

登记机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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