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将依法注销有关行政许可。经核查,阳春市宏诚物流有限公司等46家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到期。请上述业户于2025年1月22日前往阳春市春南大道7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51-55号窗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证手续。如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告知。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未续期换证情况表(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xlsx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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