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声明人:黄华健、黄华康)

2025-01-17 10:24:53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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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健、黄华康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1991)第特0005493/100040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黄华健、黄华康

2025年01月17日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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