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陈机因保管不善,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17812024YG0240482号,用地单位:陈机,用地位置:阳春市合水镇庆丰街)遗失,现声明上述证件作废,公告满十五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发。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机
2025年3月18日
阳春市合水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662—7211269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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