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遗失声明

2025-03-18 16:49:59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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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陈机因保管不善,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17812024YG0240482号,用地单位:陈机,用地位置:阳春市合水镇庆丰街遗失,现声明上述证作废公告满十五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发。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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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合水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662—7211269联系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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