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声明人:吴华洪、吴冠梅)

2025-03-18 16:52:39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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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2004)第特0001290/17221004472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阳春字第020002183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华洪、吴冠梅

2025年03月18日

联系电话:0662—7766105。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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