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商品房房屋产权权属证明书:登记字号:商房阳春020001199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商品房房屋产权权属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阳春市畅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0日
联系电话:0662—7766105。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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