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声明人:林良和)

2025-04-11 17:12:43 文章来源: 本网
字体: 【    】

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春府集用(1995)第0002607/07160001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良和

2025年04月11日

联系电话:0662—7766105

联系人:杨先生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遗失声明(声明人:林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