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阳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废止<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修改意见的请于7个工作日内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城东大道茶山路口侧阳春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谭锐华,联系电话:0662-7731706。
附件1:关于废止《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废止《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说明.doc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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