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林权证:春林证字(2015)第006524、006528、00652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黎雪英
2025年04月21日
联系电话:0662—7766105。
联系人: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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